切莫一“聘”了之赖锦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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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3日09: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日前,笔者在龙南县一位老干部家中,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三四本大红“聘书”,顺手翻看,都是某部门某单位请他担任特约监督员之类的聘书。老干部指着这些聘书说:“受聘单位一聘了之,要这些聘书又有何用!” 时下,一些单位和部门先后聘请了社会监督员或行风评议员,以吸纳受聘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这对受聘单位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无疑能带来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单位只管下发聘书,却不听取建议,时间一长,一些监督员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害怕群众监督,或对群众的监督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图形式,摆花架子,聘请监督员只是做给上级看。笔者认为,“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社会监督员代表着社会不同的层面,他们能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因此对监督员不能聘而不用,应多组织一些活动,积极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员目标责任制,真正让社会监督员发挥监督作用,从而改进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