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可享受收费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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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3日12:0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向辉、通讯员林小华、黄桂芳)为配合实施我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改革工作,近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收费单位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实行收费优惠。 本次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实施减(免)的收费项目共涉及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和烟草7个部门19个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4项,即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1项,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7项,即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和食品企业开业审查费;民政部门1项,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劳动保障部门2项,即劳动合同鉴证费和职业资格证书费;公安部门3项,即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工本费和船舶户牌费;烟草部门1项,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