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零关税进内地港产货物达1893万港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21:25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1月24日电 自从CEPA从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已有深圳、拱北、广州、上海、厦门等口岸进口了CEPA项下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原产地全部为香港,进口货值约1893万港币,进口商品主要有药品、服装、着色料、香料等。其中经广州海关关区进口的货值约570万港币,占全国的30%。

  目前,广州海关对列入CEPA项下零关税清单的进口货物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一是货物原产地证书符合CEPA要求,并且能在联网核查系统与电子底账对碰成功,经审核单证及货物进口情况正常的,即可以享受CEPA税收优惠;二是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不符合CEPA要求或在联网核查系统中不能与电子底账对碰成功,货物暂不可以享受CEPA税收优惠,海关指导企业先缴纳保证金提取货物,并在规定的90天内补交符合规定的CEPA原产地证明后方可享受CEPA税收优惠。

  据悉,近来已有多批货物循由上述两种方式进口,如总货值为550多万港币的港产“和兴百花油”以及近800箱港产“小儿止咳水”等。

  海关有关人员提醒进口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将会大幅度增加,只有按要求向海关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属于CEPA项下的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方可享受“零关税”税率。(陈晓钟)来源:人民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