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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非市场经济国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5日06:14 新京报

  广受企业界关注的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家具厂家的反倾销指控终于有了结果。据中新社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月9日初步裁定,中国家具厂家在美市场上的卧室家具销售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将对来自中国的价值逾10亿美元的卧室木制家具征收高关税。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遭遇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与2003年美国政府掀起的奶罩、服装、钢铁等几起大的贸易战一样,这一次的理由也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在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并且加入WTO的情况下,在国外对华反倾销中我们仍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先让我们看一看WTO对倾销的定义。所谓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的行为。

  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才是“正常价值”?由于WTO绝大部分成员是市场经济国家,其运作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则,因此,毫无疑问,一种产品的“正常价值”当然是以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产品价格来衡量。从而,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用来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是合适与合理的”,就可用某一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标准。换言之,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增税措施。

  这就是所谓的第三国参照。其理论依据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源由政府控制,企业多属于政府或受政府干预,其产品的价格是扭曲的,不能反映真实价值。当这些产品流入市场经济国家,即构成对后者相关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以前些年引起广泛关注的欧盟等国对中国的彩电反倾销为例,欧盟用新加坡作为替代国,而新加坡的人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以它为参照,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立即化为乌有,因此也就很容易得出倾销的结论。

  所以,只要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该国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该国产品的正常价值,那么,在反倾销案中,十有八九会使该国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轻微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从而给该国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

  对于中国来说,除了上述的利害关系外,一些国家之所以动辄对中国做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判断,经常使用对华反倾销的政策及其做法,还有以下特殊的原因。

  一是中国是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其不断发展的对外贸易,让许多国家暗怀戒心。全球化时代,各国面临的外部竞争越来越激烈,当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在世界市场“攻城掠地”时,必然会与其他国家的企业遭遇冲突。但在中国加入WTO后,一国利用关税壁垒来限制中国产品的空间越来越小,这样,被WTO允许采取的作为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安全的合法手段的反倾销,尤其是其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说辞,就成了一些国家指控中国企业搞倾销的最好借口。目前,中国企业受到的反倾销,无论从数量还是涉案金额来说,都高居榜首。

  二是双方交流不够。一方面,一些国家既不了解中国市场经济已发展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中国企业由于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及秩序不熟悉,同时对国内市场经济方方面面的变动也不甚了解,致使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很少能向反倾销国家提供案件调查的广泛背景资料。中国的学者几乎没有从反倾销角度与国外同行讨论过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因此,一些国家对中国经济的误判一直没有能得到更正,甚至因某些小纠纷反而更加深了。

  三是在一些反倾销案件中,存在非认识方面的因素。比如,有时会因涉及一些进口国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迁就了国内企业的过分要求;甚至也不排除个别时期或个别国家机构,在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反倾销措施中掺进了某些政治因素。

  可以说,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不仅已成为我国在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中大量败诉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它阻碍了中国企业更深更广地参与和融入世界贸易和国际经济中去。

  随着中国“世界工厂”的到来,中国将会越来越多地遭受到国外的反倾销。对此,我们一方面要以平常心看待;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市场取向改革,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而为了在反倾销中能得到一个非歧视的、公允的判断,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我们需要耐心地、客观地向一些国家介绍中国经济快速转轨的进展情况,帮助他们认识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企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企业。邓聿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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