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图己方便就驱赶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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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5日12:49 南方都市报 |
南方论谭 最近公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禁止在地铁乞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李小松在解释这一办法时说,行乞的人多为老幼病残,他们的自救能力差,发生意外情况,会妨碍他人疏散。因此禁止在地铁中乞讨、卖艺,就是要保障公众最大的利益和安全。 李主任的观点令人诧异。如果按照她的逻辑,自救能力差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到公共场所,因为那样会妨碍他人疏散。历史经验一再告诉我们,社会的发展并非一马平川,制度的选择也并非都是尽善尽美,每一次选择总会有得有失。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果我们为了出行的安全而舍弃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这种发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和平年代的建设与战争时期的革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在维护所有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不断地增加每一个人的福利。如果为了增加多数人的福利,而牺牲了少部分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社会不是文明的社会。 在古罗马时期,有这样一条法律:如果婴儿出生不足月,其父母有义务“直扑杀之”。出生的婴儿如奇形怪状,其家人也有义务将其干掉。在那样的社会,容不下弱势群体,因为国家需要的是赳赳武夫。如果生下的婴儿体弱多病,不但不能为国效力,还有可能成为国家的负担。国家的法律从根本上剥夺了他们做人的资格。这样的法律是不人道的法律。在现代文明社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还保留这种野蛮的制度。我们所处的时代,虽然还存在着许多的不公平,在财产的分配上,公共设施的占用上,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我们的宪法确认了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我们依照宪法办事,不随意剥夺公民的权利,我们这个社会可能不是富裕的社会,但一定是文明的社会。 乞讨的问题并非只有中国才有。在其他国家,同样也有乞讨的现象。这说明人类的发展还普遍存在着缺陷。当那些乞讨的人伸出他们冰凉的脏手的时候,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他们还需要我们的关爱。让他们在相对温暖的地铁站里乞讨,其实是给他们增加一点点的福利,如果连这点福利都不愿意施舍,而让他们踯躅于凛冽的寒风中,这个社会就不是文明的社会。他们的存在,或许占用了公共空间,给我们带来了一点点的不便,但只要我们还有爱心,我们宁愿在地铁站中看到他们的身影,也不愿意看到他们流落在寒风刺骨的街头。从法律上来说,包括地铁在内的公共交通设施是所有的公民共同的财富,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享用。如果因为现在是乞丐而禁止其进入地铁站,这是不公平的。公民有权享有国家的公共设施,也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现在,我们有了社会救助管理办法,也建立了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但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的救助管理机构远离城区,一些救助机构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还无法得到有效的救助。如果救助管理办法落实更彻底一些,也许城区的乞讨问题不会那么突出。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乞丐赶出避风的地铁站。这不需要什么高深的道理,因为我们都是懂得宽容的大写的人。不管我们多么需要效率,也不管我们是否掏出我们的硬币,给乞丐在地铁一个栖身之地,这就是我们宽容的善举。 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