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五类食品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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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6日04: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任诗芹通讯员欧阳朝华)节日期间,省暨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五类食品。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国家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五类食品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根据这一规定,质检部门对省城市场上销售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五类食品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进行了抽查。 通过对安徽商之都、上海华联宁国路店以及合肥工业大学第三食堂等单位检查显示,省城大中型商业企业和高校食堂基本遵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进货时能主动查验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上的“QS”标志。检查也发现,部分销售单位在销售2003年12月31日购进的未加“QS”标志的产品时,没有按照规定设立专区摆放;部分产品仅有“QS”标志,而没有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些产品的“QS”标志颜色、形状不符合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