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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藏猎枪六年犯法获徒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8日08:39 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陈萍 通讯员 侯德伟)6年前因为喜欢猎枪买了一枝,因害怕出事连一枪也没放过,但即使这样大连人陈德邑仍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一年。

  1997年前后,喜欢“摆枪弄棍”的大连市金州区人陈德邑从他人手中花4000元买了1枝“五连发”猎枪,没有办理任何持枪手续。“我怕出事,所以一直没敢用这枝枪。”陈一直将猎枪藏于家中,在公安机关多次收缴枪支行动中,也并未主动上缴。

  2003年9月,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了陈德邑藏枪一事。2003年12月22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陈德邑提起公诉。经金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德邑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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