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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基本完成落实发还非住宅侨房工作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09:21 华声报

  华声报讯:日前,从广东省中山市城区直管公房管理部门传来喜讯,至2003年12月,中山市落实发还了非住宅侨房238间,面积36065平方米,基本完成了中山市政府提出的用三年时间落实发还非住宅侨房的工作任务。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维护华侨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该市具体实际,中山市政府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决定:用三年时间把1958年被纳入社会主义私房改造的华侨非住宅房屋退还产权给华侨业主,并发出了《关于落实城区私改非住宅侨房政策的通知》,此后,中山市政府在会议中心召开了落实侨房政策的工作会议,并就该市城区非住宅侨房退还落实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中山日报/陈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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