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春节加班费能有多少落在实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4:33 红网

  当下,那些春节期间加了班又领不到“三薪”、且又根本不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那些打工者,无疑是最令人同情的社会弱势群体。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除政府部门和一些大型国企外,相当多的外企、民企从未把三薪规定的执行当回事儿。为什么不当回事?原因可能会总结出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个——劳务市场的供大于求。在这样的规律面前,政府的一纸规定,不过是在“应该如何”上提供了一个标准,而对于“应该如何”却“没有如何”的企业主,只能通过受到侵害的员工举报,才有可能启动监督执法权。但现实是,别说为个“春节三薪”不敢声张,就是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大事,又有几个敢于向老板强求的呢?用人的主动权在老板手里,为个春节“三薪”丢了饭碗,这是一笔什么样的风险账?哪个打工者又看不清?

  不难看出,《规定》起到的,主要是一个“行为标杆”的作用,而在执法层面上,充其量只是处于“民不举,官不究”守势状态。这其中,既有法规与社会现实相脱节的问题,也有法规本身的较高标准与政府部门主动执法能力的不相配的问题。

  对于前者,笔者认为,就《规定》中规定的春节“三薪”来说,如果不考虑不同体制、不同性质的单位,只是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地推行,实际上未必合情合理。试想,一个只有几名雇工的个体小餐馆,和那些足额“吃财政饭”的大机关同样执行“春节三薪”制度,那支付能力又该有着多大的差别?如此“一刀切”的法规,与社会现实有着不小的脱节,落实起来又怎能不吃力?

  对于后者,我觉得法规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执行层面的问题。换言之,不能仅停留在“应该如何做”等技术层面上,而是更应该立足于“如何令其必须这么做”以及“不这么做又该如何”等保障层面上。春节加班明确了“三薪”制,表面看是在维护劳动的权益,可是如果用人者对此项规定置若罔闻,有关部门的执法又相对被动,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再不敢投诉,法规的“撑腰”作用将十分有限。

  为今之计,笔者认为此类法规应该进一步开阔思路,在与社会现实更贴近、可操作性更强上再下一番功夫。比如,能否除了“三薪”制之外,按照不同行业,制定一个行业内相对适用的“节日加班薪酬基数”?由政府部门按基数提取后,委托第三方代为发放?当然,我抛出的这个“比如”,可能连“砖”都算不上,但只要大家都按打破常规的思路来“抛”,那“玉”是早晚可以引来的。(稿源:红网)(作者:马龙生)(编辑:杨国炜)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