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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消费税与"涨价"无关 业内人士:汽车价格不会波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5:2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消费税调整是否意味着欧洲Ⅱ号标准汽车将随之波动呢?颐中(青岛)运输车辆制造公司负责人昨天认为,国家恢复对欧Ⅱ汽车征收足额消费税,不会引起汽车价格的上升。

  该名负责人分析说,汽车消费税是国家对汽车生产企业征收的,与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以前国家对企业减征30%,这部分优惠企业可以不让给消费者。汽车价格最终还得由生产制造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一般来讲,企业不会主动涨价。

  也有专家认为,国家此举主要是为了推动企业废弃旧的生产标准而采用新的生产标准。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欧洲国家今年已开始采取欧洲Ⅴ排放标准,而我国连欧洲Ⅲ标准都很少有,此次对消费税的调整,无疑将促进我国汽车制造业及早改进生产工艺。(记者陈呈晓)

  以一辆售价10万元、适用5%消费税率的小轿车为例,其缴纳的消费税为5000元,获减征30%消费税后,也只降低了1500元,相对于10万元的车价来说,这个数目似乎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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