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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八项措施防治禽流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图为广西疫区的兽医在为疫区范围内的家禽免费注射疫苗。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会议指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会议决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要重点落实好八项措施。

  (一)已发现疫情的地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疫情,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二)未发现疫情的地区,要抓紧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同时完善疫情应急预案。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和养殖专业大户的防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疫情。

  (三)落实防疫经费,明确补偿政策。对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地区扑杀家禽的损失,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家禽强制免疫的实行免费,使群众无后顾之忧。对按规定扑杀和强制免疫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四)加强科学研究。要组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及其防治进行科技攻关,合理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生产和储备,积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对进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严厉打击禽类产品走私活动。加强禽类市场的管理和疫病检测工作。

  (六)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

  (七)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对疫区和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

  (八)建立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机制。加紧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防疫队伍建设。

  商务部等部门发布公告

  暂停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口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张毅)商务部会同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1月28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从韩国、日本、越南、柬埔寨、泰国、老挝、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并暂停出口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三省区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

  这一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而做出的。

  公告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从上述国家进口肉鸡类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暂停发放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三省区疫区所在县的活鸡、鸡肉产品出口许可证。

  我市尚未发现禽流感

  各地层层把关严加防范

  宁波日报讯(记者胡菁)昨日上午,市农业局几位主要领导专程到市畜牧兽医总站,听取各地防治禽流感的情况汇报,并再三强调要密切关注全市各地禽业养殖场所的防疫情况,严格执行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

  据介绍,我市在20日启动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放弃春节休假,每天24小时值班,接受各地咨询,或提供疫苗、消毒药。从元月18日以来,我市已紧急发放疫苗近25万毫升。市禽流感防治工作督查小组从正月初二起,就层层部署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禽流感疫情监测。正月初五,贸易、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抽调16位工作人员,分两组对市区5个主要农贸市场和一个禽蛋交易所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江东、江北、镇海、北仑的农业局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也在春节休假期间分头到一些大型养殖场或种禽场,宣传禽流感的防治方法,指导消毒药和疫苗的使用方式。

  市疾病控制中心的4位同志昨天也到市畜牧兽医总站,了解我市家禽饲养分布情况。他们表示,要加强对禽类饲养员等禽流感高危人群的监测,分期分批对这些人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

  近日,市农业局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禽流感疫苗和消毒、防护等物资的储备标准。同时,专门配置一部值班手机,号码是1336248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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