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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经理拿上“阳光绿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0:2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海外公司经营者可以拥有股份,携带家属,拿当地“绿卡”!这是上海国有企业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最新探索。记者从上海轻工控股公司获悉,该集团日前与其在尼日利亚的贸易公司经营者签署了一份协议。根据这份协议,该经营者以自然人身份现金入股的形式,取得这个海外贸易公司10%的股份。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将在其他海外公司择机推行。

  据介绍,按照原来有关规定,为增强对海外公司的约束,同时减少人才的流失,以往国内国企派出人员任海外国企公司经营者的,一律不得申请持有当地“绿卡”,不得携带妻子家属,不得参股。但在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尽管措施很多,但“防是防不住的”,国企海外公司经营者在当地站稳脚跟后,或“跳槽”,或私下自己开办公司的事并不罕见。

  针对这一难题,上海轻工在海外公司的发展中迈出了探索的一步:允许国企海外经理持当地绿卡,可以带家属去,并且可以投资入股。这种把一切放到“阳光”下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堵住后门,放开前门”,上海轻工一位负责人概括地说。这样做效果非常明显。去年上海轻工在尼日利亚的海外公司仅蝴蝶牌缝纫机销售额达1350万美元。而这个海外公司上海轻工仅投资37.5万美元,投资回报28万美元,投资回报率达74%。

  在海外公司加快改制的同时,上海轻工对下属的进出口公司也逐步进行改制,允许经营者、外销员等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入股。目前,上海轻工已有6家进出口公司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造。体制的改变,迅速提高了公司出口创汇和盈利能力。2003年上海轻工实现出口创汇10.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创历史最高水平。

  记者郁中华(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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