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零售购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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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2: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春节前夕,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的聚乙烯零售购物袋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决,认为上述国家的出口商和生产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国销售聚乙烯零售购物袋,裁定倾销幅度在0.12%到122.88%之间。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04年6月作出终裁。 下月对中国企业实地核查 据代理本案的美国反倾销律师威廉·佩里介绍,在该案中中国共有9家企业被选作强制调查企业,这是美国商务部有史以来选择强制调查企业数目最多的一次。这9家中国企业获得的惩罚性税率在0.12%到80.52%之间,其中有两家企业分别获得0.12%、4.45%的低税率。 和佩里一起代理本案的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宇透露,美国商务部将于2月下旬来中国对强制调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美国商务部在作出终裁时,将考虑利害关系人对初裁的评论及已获得的证据。 如果美国商务部裁定原生产于中国等3国的零售购物袋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裁定原生产于中国等3国的零售购物袋对美国同类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有实质性损害的威胁,那么美国商务部将发出反倾销令,通知美国海关按不同公司所享有的反倾销税率在进口上述产品时交纳现金保证金。 我省有12家企业被纳入调查 据悉,本次列入反倾销调查的中国企业有37家,其中广东省有12家。美国对中国零售购物袋的反倾销调查是由美国零售购物袋行业协会等于2003年6月20日提出的,美国商务部将于2004年7月1日(可延长40天)作出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04年8月10日作出终裁。(《国际金融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