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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书须由工商部门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3: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售楼书也要到工商部门审批。近日,同安工商部门在对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后指出:售楼书也是房地产印刷品广告的一种,应当到工商部门审批登记。

  工商人员在检查一家房地产开发售楼处时,发现了几本包装精美的宣传材料摆放在桌上。但经检查,这些宣传材料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

  这些没有经过审批的材料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售楼书中标注项目位置的地图将还在规划中甚至尚未列入规划的建筑物堂而皇之地列入其中,却没有明确注明是规划中的建筑,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工商人员指出,房地产广告的真实性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国家重点监控的广告类别。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主应当委托广告经营者向广告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查批准才能发布。售楼书属于房地产印刷品广告的一种,因此应当到工商部门审批登记。

  工商人员责令这家房地产开发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蔡恺 林云青 陈俊杰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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