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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发出通知禁止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9:39 海南日报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收费

  不得随意收取代收费

  禁止在校内举办面向本校学生并收取费用的“辅导班”等

  坚决抵制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

  本报海口1月30日讯(记者姚莉莉)开学之时的这费那费常让学生和家长放不下心。2004年春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今天发出关于禁止教育乱收费的通知,给教育乱收费行为敲响警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制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对乱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严格按照省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收费。不准强行或变相强行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或“捐款”。不得随意收取代收费。学校收取的代收费,必须及时结账,多收的代收费必须如数退还给学生,不得占用。

  禁止中小学校在校内举办面向本校学生,并收取费用的“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超常班”等。禁止教师上课留一手,课外个别辅导以收取费用的行为。

  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行为。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向学校和学生强行征订书籍、资料的行为。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订购省教育厅审定下达教学用书以外的各种书籍、资料等。

  省教育厅还强调,2004年春季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育收费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坚决进行查处。该部门也将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作者:姚莉莉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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