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补偿扑杀家禽 平衡公私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9:50 南方都市报

  社评

  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决定采取八项措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其中第三条提出:落实防疫经费,明确补偿政策。对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地区扑杀家禽的损失,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家禽强制免疫的实行免费,使群众无后顾之忧。

  此举是明智的,表明政府逐渐意识到并且开始承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其实是平等的。

  在传统的意识形态中,有一个基本原则: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且差不多是无条件的。为了国家、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让路。但在市场交换的范围不断扩展、在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人们可以公开地主张个人利益的时代,上述原则显然就不大适用了。政府不能够以公共利益为依据,无条件地占用个人财产。

  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了获得公共服务,人民当然需要政府。而为使政府能够正常行使其职能,政府也当然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力。只要这种权力是合理而正当地行使,人民也应予以尊重。

  然而,尽管人民需要接受政府的治理,但从人格上说,政府与人民却依然是平等的。国家、集体等公共利益,并不天然地比个人利益具有道义上和法律上的优越地位。事实上,所谓的国家、集体利益,不过就是组成国家、集体的每个个人的利益聚合而成的。而且,归根到底,之所以存在公共利益,也是为了给国家、集体中每个个人带来更多的尊严、利益和便利。保障每一个哪怕是最卑微的人的最微不足道的权利和利益,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根据这样的原则,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公共利益就不能无条件地要求个人利益作出牺牲。比如,这次为了预防禽流感蔓延,由政府出面,强制性地大规模宰杀个人饲养的鸡。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维护公共健康,增进公共利益,但那些饲养户的利益也是完全正当合法的,也应予以承认和保护。两种同样正当的利益出现冲突,此时唯一能够两全其美、使两种利益同时得到满足的办法,就是平等的交换,即由政府给予及时而合理的补偿。

  不过,在这里,政府本身面临着某种角色冲突:一方面,公共利益经常是由政府来代表的,因而在面对与个人利益的冲突时,政府是一个讨价还价者;另一方面,政府又理应是这种讨价还价的仲裁者,事实上政府是个拥有强制性力量的仲裁者。政府在面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时,必须非常小心地区分自己所要承担的两个角色。如果政府混淆了这两个角色,它有可能依靠其强制性力量,单方面将补偿的标准压得很低,从而使个人利益仍然得不到切实保护。

  因此,能否约束政府使用强制性力量的范围、特别是保障个人利益,便成为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治理秩序的关键。我们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与此相适应,还将会在今年两会上修改其它条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些预期将会获得通过的宪法条款,其主要用意显然是为了约束政府权力,要求政府在立法、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承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平等地位。

  迄今为止,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人们看到的绝大多数结果是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牺牲个人利益。如果天平的失衡能够得到扭转,则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将会同时得到增进。

  本报特约评论 秋风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

  相关报道见昨日A03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