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烟花爆竹销售点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0:0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中午,江东区公安分局东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樟树街一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查获2箱非法烟花爆竹。警方依照有关规定对该销售点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取消下一年度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申报资格。

  据悉,烟花爆竹开禁结束后,公安机关将及时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宁波市海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集中保管。各派出所将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已销售完或已实行集中保管的经营户须向派出所签订保证书,保证在销售点及销售点外没有私自储存剩余的烟花爆竹。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