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花爆竹销售点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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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0:0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中午,江东区公安分局东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樟树街一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查获2箱非法烟花爆竹。警方依照有关规定对该销售点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取消下一年度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申报资格。 据悉,烟花爆竹开禁结束后,公安机关将及时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宁波市海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集中保管。各派出所将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已销售完或已实行集中保管的经营户须向派出所签订保证书,保证在销售点及销售点外没有私自储存剩余的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