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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遭损毁 赔偿标准有三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0: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李婧)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参照省内外一些城市的做法,广州市损坏交通设施赔偿修复收费标准确定,共分三类,而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不得收费。

  首先,履行赔偿的交通设施项目,凡与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明确的项目相同的,按不超过省制定的标准执行。其次,列入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交通设施造价标准的项目,按不高于该标准收取赔偿费。其他未列入这两个范围的交通设施项目,其赔偿费标准按设施产品进货价(成本价)×(1+15%)的公式作价计算。(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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