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要求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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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0:2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中央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30日专题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指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们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规,学习和贯彻执行好这一法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贺国强指出,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切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作风的监督,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