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今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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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9:26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今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人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人事仲裁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将更有力地推动我省人事仲裁制度建设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保障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邹伟介绍,《办法》出台前,我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参照1997年人事部出台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但随着人事制度的发展,人事争议仲裁实践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制定法律规范进行调整。2001年开始,省人事厅与省政府法制办历时3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借鉴了外省一些好的立法经验,经反复修改,最后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为了提高仲裁案件的公正性,除了将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纳入《办法》外,我省正积极建设仲裁员库,预计今年上半年基本建成。 作者:樊园芳 王兵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