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忘付款保安施恶拳(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9:5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商场要求“偷一罚百” 昨天,老大唐先华向记者述说了这场梦魇:他们三兄弟是湖南人,都在一家电器厂打工。前天晚上8时,唐先华和妻子到一购物广场购物时,因为手里拿着太多东西不方便,便把锁放在衣兜里。埋单时一个穿便服的商场人员问他,是否还有一把锁还在衣兜里,这时唐先华才恍然大悟,马上扭身欲回去结账,那人随后把他带到了保安室里。 一个穿迷彩服的保安队长告诉他,商场规定偷一罚百,那个锁值4.5元,那就赔450元。唐先华听后便四处打电话筹钱。后来小弟唐先波赶来了,他身上只有87元,借来了200元,他们请求保安队长只收280元,保安队长同意了。 在罚款单填上“因在某广场偷锁一把未付钱,走出大门被保安抓住,同意罚款”并摁了指模后,唐先华的二弟要求商场给一张罚款收据,保安队长说罚款就罚款哪有收据。其弟说咋不讲道理呢。队长便跳上桌子踢了他一脚,并用对讲机大喊“你们快过来”,一下就来了10多个人。 唐先华和二弟在保安室里被保安用拳头、皮鞋、电棍打了半个小时,小弟逃出几十米后也被六七个保安团团围住暴打。 唐先华和二弟被打了一通后,被保安拎着衣领拖到马路上,边拖边打。他背部遭了一刀,鲜血满地。后来120救伤车和防暴队的车都来了。 据悉,事后唐先华被诊断为“右背部被刀砍伤”,小弟唐先波被诊断为“右背部、左小腿刀砍伤并肌肉断裂”。 商场 保安领班已被解雇 事发的购物广场彭总说,商场的保安确实出现了用拳头打、皮鞋踢的情况,但用刀砍伤二人的绝不是该商场的保安。至于“偷一罚百”的规定,“那是准备跟小偷罚款讲价的。” 彭总告诉记者,此事是当事保安处理不当,昨天上午已把一名姓黄的保安领班解雇。据了解,负责该购物广场治安管理的还有另一市场。唐家二弟唐先宏向记者指认是该市场的保安打了他。但该市场的罗经理向记者表示,市场保安没参与打人,目前只交由警方调查。 律师 “霸王条款”无法律依据 一位律师表示,该事件有三点不合法的地方。 首先,商场“偷一罚百”、“偷一罚十”等规定属“霸王条款”,并无法律依据。 其次,即便是小偷,商场保安也不能对他们实施禁锢、殴打等滥用私刑的处罚,保安只负责维护商场秩序,发现小偷后只能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律师认为,被打的三人现可通过协商要求商场和市场赔偿,也可通过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