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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车祸让儿丧生 肇事司机弃车逃跑 法院判决的11万元赔款分文未拿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9: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抱着孙子,黄盛广欲哭无泪。
  文/图 记者 王松平

  儿子在车祸中丧生,儿媳不堪重负离家出走,肇事司机逃逸,法院判决的11万元赔款至今未拿到分文,一场车祸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陷入绝境。58岁的黄盛广带着两个月的孙子黄山从四川中江县王府镇千里迢迢赶到深圳寻找肇事司机,一年过去了,肇事司机“人间蒸发”,车主下落不明,爷孙俩用尽了身上所有的钱,无奈之下在大街上乞讨。

  日前,记者在深圳市救助站见到黄盛广爷孙俩,仅两个月大的黄山在爷爷的怀里嬉闹着,爷爷却愁断肝肠,欲哭无泪。

  车轮把家“碾”入绝境

  2003年1月21日傍晚近7时,黄盛广的独生儿子黄金生推着单车和工友4人从工地回家,走到深圳侨香路沙河建工村路口时,一辆车牌号为桂K82705的大货车突然偏离了原方向猛冲过来,双方避让不及,黄金生被大货车撞到一丈开外,失控的大货车又从其身上碾过,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得到儿子在车祸中丧生的消息后,儿子79岁的奶奶几次哭昏了过去,儿子的三个小孩,最大的才10岁,最小的才两个月。儿子一走,家里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更让黄盛广一家气愤的是,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竟弃车逃跑。

  来深索赔举步维艰

  儿子不能连死都没有一个说法,去年1月,黄盛广和儿媳妇抱着仅两个月的孙子黄山来到深圳。为儿子办完后事后,黄盛广开始走向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2月28日,黄盛广接到了南山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月25日、3月28日又接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建议书》。

  由于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肇事司机弃车逃逸,车主卢某又联系不到,南山交警大队告知黄盛广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黄盛广申请了法律援助。10月28日法院开庭了,2003年11月21日南山法院向原告代理人富律师送达了判决书,判决被告卢某赔偿原告黄盛广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9279元。

  判决下来后,饱尝丧子之痛、几近绝望的黄盛广看到了一丝希望。由于被告卢某下落不明,肇事司机弃车逃逸,两个最主要的当事人都断了线,找谁索赔?

  黄盛广老泪纵横地告诉记者,“为了能拿到索赔,他坐公交车费就花了2000多元,跑破了两双鞋,一年过去了,可至今还未拿到一分钱。”

  不堪重负儿媳出走

  黄盛广和儿媳带着孙子来深寻找肇事司机,为了生计,儿媳进厂打工,每月收入仅400多元,除了住宿、水电费花去300元,所剩的钱要填饱两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肚子,实在是太难了。

  去年11月26日,黄盛广抱着小黄山出去奔波,傍晚5时多爷孙俩回到暂住的宿舍时,突然发现儿媳不辞而别,桌上只留了一张纸,“房租交不起了,我走了,3个孩子给你们,我一个女人家负担不起。”

  看到这张纸条,黄盛广几乎绝望了,真想一死了之,但看到怀里可爱的孙子,他打消了这个念头。黄盛广想去打工,已经58岁的他找工很难,当他用尽身上的最后一分钱后,就带着孙子在大街上乞讨。

  后来黄盛广在深圳市救助站暂时安顿下来。他开始走街穿巷寻找肇事司机的下落。

  黄盛广告诉记者,他一定要让肇事司机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他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够早日得到执行。

  律师说法

  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肇事司机逃逸,车主下落不明,法院判决的赔款分文拿不到,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吗?为此记者采访了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的张亚杰律师,他说:原告黄盛广未拿到分文赔偿,始作俑者是第一被告肇事司机逃逸,第二被告车主卢某下落不明,致使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肇事车辆、被告的财产等以抵赔偿;因车主非本地人,法院可以委托被告当地的法院强制执行,给原告以赔偿。

  肇事司机逃逸可判刑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赵志成介绍,肇事司机一出车祸后选择逃逸来逃避责任和法律的制裁,在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深圳最近就发生一起肇事司机撞死两个人之后弃车逃走。他们为什么要逃逸?一是不想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其次不想接受法律的制裁;宁愿接受良心的谴责,道德的审判,也不愿承担责任,承担经济赔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司机肇事后逃逸可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警方可立案缉拿肇事司机。

  被告要受到“双重审判”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詹华伦认为,一场车祸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陷入绝境,而被告一个弃车逃逸,一个下落不明,这于法于理都不容。于法,逃避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于理,逃避他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肇事司机和车主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审判还要受到良心的审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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