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纷现“房屋银行”诈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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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9: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前年底“恒基无限”人间蒸发到去年底“坚石公司”人去楼空、“金百佳分部”卷款潜逃,再到现在的“中天恒基骗钱事件”,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几家“黑中介”屡次利用“房屋银行”这种业务形式进行诈骗,给广大房屋业主和承租人带来巨大损失,给北京房屋中介行业的诚信度带来重创。 “房屋银行”就是房屋所有者将房屋使用权排他性授予中介公司代为处置,并从中介公司获得约定的收益,此后该房屋的出租、租后服务、租金收取全部由中介公司负责。 2001年下半年到2002年中,北京各大中介公司纷纷仿效,一时间“房屋银行”满天飞。2002年下半年,一大批中介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佳,纷纷宣布退出“房屋银行”业务。2002年底,“恒基无限卷款潜逃事件”东窗事发。2003年2月,北京有关部门进行大力整顿,“房屋银行”名称不得使用。2003年5月后,各大中介纷纷推出“房屋银行”升级版,如“房屋管家”、“出租全程代理”等。 主管部门谈防范“黑中介” 北京市房屋管理局市场二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房屋银行”的问题: 首先,提高“房屋银行”业务操作门槛。设定操作“房屋银行”业务的资格,如中介公司必须在注册资金、规模、品牌、成立时间、投诉率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后才可以从事该项业务。这样可从源头上杜绝不法公司的介入,也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成为可能。 其次,应明确操作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就“房屋银行”的操作流程、操作标准、业务内容、各方权益责任、业务监管、纠纷解决等问题加以明确,以保障该业务的运作有据可依、各环节严密无漏。否则,仅取消“房屋银行”的名义,不法中介仍旧可以另贴标签重开张。 第三,监控。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中介公司的监管不应只在该中介公司即将进入经纪行业之前进行审核审查,而要做到实时监控,即时管理。有违规苗头、集中投诉、消费者举报就要及时调查,有问题要重罚。如:明显高价收房就可举报,然后查处;有重大违规行为的就应该勒令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经营资质;政府应有黑名单,对投诉量高的单位定期公示,将不法中介与不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第四,市场引导和培育。正确引导消费者对“房屋银行”的认识,培育消费者成熟的消费心理,了解正确的市场行情,不会再因为消费心理不成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骗子公司利用。 第五,不仅管企业还应管人。比如,行骗的中介企业往往在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将责任推脱给个人,说是经纪人个人行骗,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利用该方法来免责;而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有时候明明知道该公司正以非法的方式进行违规操作,但是迫于压力,没有举报,而且对于其个人而言这家公司做不了还可找另外的中介公司求职。因此,在经纪人管理方面,北京可借鉴广州的经验,对违规经纪人进行处罚,最高者可判罚其终身不得从事经纪行业,让经纪人不敢再为企业背黑锅。 “房屋银行”存在两大黑洞 客观评价和分析“房屋银行”业务不难看出,“房屋银行”最大的价值来源于资源的规模化、资源配置的专业化以及配置过程效率的提高。 另外,相比传统租赁模式,“房屋银行”在运作效率、运作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流转等方面都有着明显优势,它既可以降低房屋空置的风险和浪费,又可以节约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交易成本,还能充分调动中介企业的积极性。可以说,“房屋银行”是房屋租赁实现规模化、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一种有效方式。 但当前“房屋银行”存在有两大黑洞: 1.中介市场不规范。北京有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就有2000余家,实际从事经营的则有6000余家。而“房屋银行”业务操作起来需要中介公司有相当的经济实力、高超的企业管理水平等。而实际上很多小的中介公司根本不具备以上条件便盲目经营该业务,结果当然是半途而废、卷款走人。当然更有一些不法中介恶意行骗,利用高进低出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卷款之后再改头换面,重新注册一家新的公司然后重操旧业。 2.消费者不成熟。总结近年来北京几起较大的利用“房屋银行”进行诈骗的公司所使用伎俩,大同小异:高进低出,利用高价承诺骗取业主信任,收入“房屋银行”后再利用承租人的贪图便宜心理,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出手,然后利用收取承租人高额押金和半年以上的房租,而按月支付业主房租形成的资金沉淀,卷款逃跑。这种手法的惟一诀窍便是利用人们消费心理不成熟,结果导致贪小便宜吃大亏。 三大建议预防中介诈骗 如何防范中介公司利用“房屋银行”业务骗人?有关负责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出租业主与租房客户全部适用的建议: 考察中介公司成立时间与“房屋银行”业务模式操作时间的长短。新成立的中介公司在客户与房源信息来源方面很难建立畅通的渠道,因此大多不具备“房屋银行”这种业务模式的操作条件。 考察中介公司的信誉记录。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在工商局的投诉记录几乎为零。因为讲信誉的公司会十分注重客户对自己公司的满意度。相反,黑中介或骗人的中介公司,虽然具备中介营业资质,但是在工商局的记录却是劣迹斑斑。 (二)针对“房屋银行”业主的提醒: 当有中介公司给您的房子开出天价时,您可要留心了!同类型的房子价格相近,您自己的房子到底能租什么样的市场价才合理,相信您多咨询几家大的中介公司自己就能有谱儿。 合同的规范性不可小觑。检查中介公司的合同是否规范,是否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是业主保障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三)针对租“房屋银行”房子的客户的建议: 因此如果中介公司租给您的房子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地区的同等类型房屋价格,您可要留心了。“高进低出”是黑中介准备卷钱走人的先兆之一。 房租的付款方式应该合理。不法中介往往会以低价为诱饵,骗取客户交纳半年甚至整年的房租,因此也给大规模套现卷款提供了可能。一般规范的中介公司多按照北京市场的惯例采取押二付四等收费形式。 售前承诺与售后服务同样重要。不法中介在出租房屋之前会用各种承诺吸引客户租房,而出租后却对承租客户的要求一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大型品牌中介的做法则是售后服务认真落实,做到“客户的需求我们尽量满足”。一个公司售前与售后的服务标准是评介一个公司“诚信”的最基本标准之一。 新闻链接 房贷黑名单下月出炉 记者前天从北京银行业协会获悉,除了车贷以外,京城房贷的不良信用记录目前正在搜集和分析数据的过程中,预计房贷“黑名单”也将于2月底以前出台。 据了解,与少数车贷借款人在短期内多次贷款后人车消失的特点相比,房贷欠款人的情况更为复杂多样。最让人担忧的是,有些人随意“出借”自己的信用,让一些开发商拿着一堆租借来的身份证办理房贷,然后贷出的钱被开发商挪用。开发商是攒足了资金,可出借身份证的个人有些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已经上了“黑名单”。 银行业协会提醒市民,车贷、房贷的不良信用信息每月收集一次,并在京城16家银行里共享,这意味着在一家银行留下“劣迹”,以后在16家银行都将寸步难行。而身份证这样的重要个人资料也不应随意借给他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