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限时有何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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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10:08 南方都市报 |
观点交锋 为有效解决会议过多过滥的问题,上海市政府最近出台了有关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市性会议的意见,明确提出:由市政府召开的部署性大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交流性大会的每个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5分钟;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的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张魁兴先生撰文指出“开会不以时间论短长”,认为“硬性规定发言和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不妥当”(见1月30日本版)。对此,笔者有不同意见。 首先,开会限时发言以提高效率和减少废话,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许多国际性会议包括联合国大会都曾采用这种方式,要求每人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不少国家的代表甚至是国家元首本人都有因超时而被主持人的铃铛声赶下台的尴尬经历。我们的地方政府的会议当然有很多重要的,发言也有很多精彩的,但能超过这些国际性大会的肯定不多,更何况给了足足三倍的时间。 其次,从人的注意力集中能力来看,这种规定也是很有道理的。研究发现,多数人在单件事情上的注意力通常只能集中15到20分钟,超过这个时间,就会出现走神和思维涣散现象。同一个人的会议发言,无论多么精彩(更不用说其中许多是照本宣科,味同嚼蜡),超过一定的时间,都无法让听众全神贯注。如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甚至昏昏欲睡,这样的发言又有何意义? 再次,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正常叙述语速是每分钟300字,只要不打官腔,15分钟能讲4500字左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足够将一件事情讲清楚。难道我们的政府官员那么弱智,多给一倍的篇幅还讲不明白一件事情? 正如张魁兴先生所言,现在会议发言的冗长,并不是因为内容的重要与演讲的精彩,而是其中套话和废话太多。当套话和废话已经成为一种顽疾的时候,不下猛药是无法根绝的。硬性规定发言时间,就是一种最好的办法——不想被半路赶下台,就赶紧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情讲清楚!而且,以笔者的看法,15分钟还太长,还可以更短一些——4500字的篇幅,都快赶上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半了! 梁剑芳 广州 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