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商集团告赢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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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1:42 重庆商报 |
京华时报消息1月5日,商务部不服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院递交上诉状。 据了解,1994年9月19日,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的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前者出地,后者出钱1200万美元。但该公司投入的1200余万美元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人民币而不是美元。 2001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以上述投资币种和资金来源问题为理由,突然宣布嘉利来公司没有履行应认缴注册资本出资义务,原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现更名北京市商务局)批复北京二商集团更换合作公司外商股东。嘉利来公司不服,向原外经贸部提出行政复议。原外经贸部撤销了原北京市外经贸委更换外商股东的批复。北京二商集团随后将商务部告上法庭。2003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国家商务部一审败诉。此案成为国家商务部第一次因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败诉的行政案件。(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