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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宣布南京拆迁补偿开始按照市场价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0: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日电人民日报报道说,南京市政府日前宣布,2月1日起,新制定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变原来的政府依土地级别定价为以房地产市场评估定价。这意味着,该市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与市场房屋的售价将更加接近。

  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两个突出的特点:拆迁保障单价实行市场化评估,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托底保障线。所谓市场化评估,就是以与被拆迁房相同区域二手房的成交案例的市场均价为主要依据,确定拆迁补偿的保障单价。为保持拆迁补偿保障单价与市场价的基本一致,将参照房地产价格指数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公布一次。

  新《办法》突出了对被拆迁困难群众的保障,实行了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托底保障线。所谓最低单价保障,就是对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政府确定的拆迁保障单价的,按拆迁保障单价进行补偿。最低总额保障,就是对通过最低单价保障后,因为原房屋面积太小,获得的货币补偿款总额仍低于最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总房款的,补足至总房款,以保证每户被拆迁的市民都居有其屋。(顾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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