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下放4审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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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0: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通讯员陈朝龙、曾少慧)从2004年2月1日起,在深圳市自办的营业性演出,只要地点不在深圳市管演出场所和主题公园内,就不需到深圳市文化局审批了,市民只需到深圳各区局就可搞掂。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文化局获悉的。 从2004年2月1日起,深圳市文化局将向各区文化局下放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的审批(核准)4项审批权限。这包括: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但深圳市文化局及其直属单位和主题公园申请的除外;营业性演出活动,但其中不含涉外演出,不含在深圳市管演出场所和主题公园举办的演出活动;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设立电影放映单位核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由区文化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文化局。 深圳市文化局有关人员表示,原已下放区局审批(初审)的7个项目仍保留由区局审批(初审)。具体包括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初审(除自助式卡拉OK娱乐超市和星级宾馆、饭店配套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外暂停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初审(暂停审批)、设立市内音像连锁经营单位门店初审(不含设立中外合作音像经营单位)、设立图书、报刊零售经营单位、设立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单位、设立艺术品零售经营单位、复印、影印、打印及名片制作企业的设立。(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