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整规办充分肯定汕头信用立法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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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2:5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敏)近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莅汕进行信用立法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及与有关专家、学者座谈,全国整规办对我市的信用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汕头在信用立法实践方面积累的经验值得借鉴。 目前,根据国务院、全国整规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国整规办正在抓紧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纲要》,社会信用体系立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立法工作,总结各地信用体系立法的经验,全国整规办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组织了此次莅汕调研工作。昨天,调研小组成员听取了我市有关情况汇报,与部分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了解汕头信用立法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在信用立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遇到的障碍和问题,以及对于全国性信用立法的政策建议等。 调研小组认为,汕头把开展社会信用建设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立法先行,急用先立”的做法,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在开展社会信用建设中,汕头充分发挥特区改革试验权和特区立法权的优势,积极借鉴国内外信用立法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适时地制定信用建设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调研小组成员认为,汕头在信用立法实践方面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