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110”该为谁出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8:12 红网

  据报道(《报刊文摘》1月28日):西安一下岗工人魏迎喜送女儿去急诊,在医院因找医生而大声叫了几声,竟引起在一旁聊天的一警察不满,进而因此争执了几句,可让人想不到的是,该警察竟一个电话召来了“110”警车,对魏迎喜拳打脚踢之后还塞入警车押往警局。读了这条消息,笔者在盛怒之下,不由想就这几个充满“匪气”的警察说上几句。

  人们知道,地方公安机关是负责一方社会治安的执法机关,其权力源于社会公众的委托与让渡,并由法律予以授权。因此无论从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上讲,还是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上讲,其执法权的行使只有在符合社会公众及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谈得上是正当与合理的执法行为。而上述一个在医院聊天(身穿制服)的警察及后被其召来的“110”警车,不管是身穿制服还是后来警车,本身就是行使职权的一种公权标志,是公权的象征,其一言一行也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如用此观点看,该事件中无论是与人聊天警察的行为还是后来的“110”警车,其似乎并没有因“公”而动,相反却反其道而用之,将公权作为私人的自负与同事“友情”的工具,被用来满足私人的需要,此时从性质上讲,本应有的公权性质的职责已被这几个几个警察衍化成了私人工具。因此这一次的职权行使,毫无疑问应属是个公权私用的腐败行为,应该依法予以严厉追究。

  说到此,不由想起公安部刚公布的去年在全国被清除出警察队伍的数字,这当然会有利于警察队伍的纯洁。但是从社会公众及公共利益的角度上讲,从公权要为“公”而行使的角度上讲,不仅要及时的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警察清理出去,更重要的还要在机关建立一种监督机制,要在机关内部建立一种“不敢为,不能为”惩戒机制,将包括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的执法机关及人员置于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这不仅对公安机关且对所有公权机关,应该说都有着普遍的社会公正意义。因为没有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的权力,其结果只能是腐败。这点不仅已被众多的执法腐败案件所证明,且再次被上述西安警察的这次所谓的“执法”证实。可目前至少可以说,一再发生在执法人员身上的公权私用,证明相关的监督机制还很不健全,很不到位。还要好好努力!

  现在的问题是,西安的如此“执法”行为已经发生,其上级机关也已介入调查。可笔者仍然想说,西安的公安机关不仅要就事论事的对具体事件的“事与人”予以处理,更重要的还要好好解剖一下这个“麻雀”,从中最好能发现一点此事“何以能,为何能”的规律性东西,并借此举一反三,使整肃公权私用的工作能再上一个台阶,因为简单“就事论事”的处理结果也肯定只能是恶性循环。所以笔者建议西安的公安机关(也是其他地方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一些执法违法问题的关键:即“110”到底要为谁出警?!(稿源:红网)(作者:周义兴)(编辑:肖之甫)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