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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施拆迁“新政” 明确以市场评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9: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据新华社南京2月1日电南京市从2月1日起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这是自1991年以来,南京市制定并实施的第八部房屋拆迁政策。

  被称为2004版《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拆迁“新政”,在决策方式和政策内容上均出现大幅度调整。

  最引人注目的调整是“新政”首次明确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确定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政策。同时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保障线政策,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拆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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