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部门统一着装的理由站不住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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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00:32 红网 |
如今,从城管、烟草管理、环保、屠宰,到小区保安、酒店门卫、电力公司职工、停车场收费人员,似乎“满大街”都是穿制服的人。连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收费人员,只管发卡、收钱,也穿着类似老式交警服装的制服。而这些穿制服的多属违规着装。擅自统一着装或扩大着装范围,造成了巨大的财力浪费,变相增加工作人员收入,也为某些官员提供了权力寻租机会。为此,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再掀“着装整顿风暴”。(2月2日《中国青年报》) “大盖帽”泛滥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整顿着装确已势在必行。但这里我不想说其他问题,只想谈谈一些部门(包括国家允许的部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的有没有必要。 我认为,除了部队官兵以及公安、监狱、法院、海关等工作人员之外,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着装的必要。据了解,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的理由不外乎两点:一是“保障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二是“便于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识别和监督”。我认为,这两条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一靠法律法规的授权,二靠自己的水平与能力。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给你撑腰,哪怕你穿上再唬人的制服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你自己没有水平与能力,哪怕你穿上再漂亮的制服也会把事情给办砸了。再说了,那些没有配发制服的部门工作人员,就不能履行职责了么?可见,履行工作职责与制服没有必然的关系。 其次,国家工作人员有单位制发的工作证,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还有专门机关制发的其他证件,执法人员还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该出示这些证件,不论你是否穿着制服。群众可以看这些证件以识别与监督国家工作人员,而且看这些证件更加可以“验明正身”。所以,对一些部门工作人员来说,穿着制服有“重复累赘”之嫌。(稿源:红网)(作者:周洪庆)(编辑:肖之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