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外出也要“请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06:05 深圳商报 |
南京市政府近日发出《进一步严格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规定副市长、秘书长外出除事先请假外,还需将外出、休假的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等有关事项告知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负责人外出或休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请假。(《新京报》2月1日) 请假,是每个人从幼儿园开始都接受到的最基本的教育,“上班族”在八小时之内外出要请假,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平时外出也需要请假。应该说,“请假”这个观念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已经深入人心了,可是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请假”观念却日渐淡薄,不管是外出公干、休假,还是办私事,已经不太习惯于向身边的工作人员打声招呼,更不习惯于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成天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 规定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请假,其积极作用至少有如下两点:一是便于及时联络,有利于工作。二是有利于堵住领导干部外出“真空”,便于监督。 当然,南京市政府出台的这个领导干部请假制度,仍然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如果市长有事外出,是否也应该请假,应该向谁请假?为何只规定副市长以下的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请假?笔者认为,不管是何种级别的领导干部,外出都应该向上级部门请假,或者向身边的工作人员作出交待。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成为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够自觉遵守的一种制度。 晏扬 作者:晏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