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赖昌星走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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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09: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昨日,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起诉书列为被告的还有该两家公司原董事长何冰、相关责任人员等11人。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案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称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及时公告有关情况。 采取绕关手段走私摩托车 记者在珠峰董事会发布公告前即闻悉此案,并经过几天深入采访,从有关部门处获悉了珠峰公司走私活动的来龙去脉,初步揭开了其走私行为的部分内幕。 据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期间,两公司以支付明显低于应缴税款的“包柜费”方式,勾结厦门走私犯罪集团主犯赖昌星等人,采取绕关手段,从厦门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等货物,共计走私摩托整车20221台、发动机33455台,偷逃应缴税款3.1688亿元人民币。 以同安分厂为走私基地 为了便于和赖昌星集团联系,何冰指派亲信何双在厦门组建珠峰工业公司同安分厂。何双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期间,利用同安分厂作为走私基地,负责接收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绕关进口的走私货物,并指挥工人组装摩托车,然后发往各地销售。 1999年至2001年4月,两家公司还分别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的方式,采取虚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欺瞒海关,经深圳平岗口岸,转关至成都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全套和成套散件54940台(套),发动机整机及成套散件17720台(套),机油910174.48升,偷逃应缴税款5.0717亿元人民币。 通过“地下钱庄”付款 两公司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用非法购汇手段,向香港华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走私货款。何双负责与华晖公司对账,并据此结算绕关走私的“包柜费”。股份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王爱梅则据华晖公司的资金需求,通过“地下钱庄”,向华晖公司付汇。 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3年12月24日受理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