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岐视大陆配偶政策(来自台湾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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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2:0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台北2月1日电(记者赵新兵、何自力)台湾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黄江南1日表示,目前台湾已有大陆配偶10多万人,但他们在取得居留权、求职以及有关权益保护方面均受到不公正和非人道待遇。他呼吁当局尽快取消针对大陆配偶的歧视政策。 黄江南的夫人即为“大陆新娘”,他在1日下午举行的“两岸家庭、大陆配偶新春联谊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与会人士的心声。黄江南说,大陆配偶来台后面临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差异和压力,需要更多的关怀,但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很不公平,大陆配偶赴台后4年才可居留,8年才可取得“身份证”,而台湾的外籍配偶一到台湾即可居留,4年便可以取得“身份证”。 他说,台湾的有关规定在子女监护、夫妻财产等方面偏袒台湾配偶一方,大陆配偶被恶意遗弃、胁迫离婚者,被当局刁难、拒绝其延期居留者和来台团聚、探望滞留大陆子女申请被拒绝者比比皆是,他们申诉无门,更无处寻求救济,因此产生许多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 目前居住在台北县的方小姐来自安徽。她表示,台湾当局的规定对大陆配偶存在严重歧视,如大陆配偶在经过长期等待取得工作权后,每月却要从其工资中扣除18%的税收,以防止她们跑掉,而台湾一般民众的税只需一年缴纳一次。她说,当局还时常利用台湾出现的大陆私渡客、假结婚等现象使大陆配偶“污名化”。 一位自重庆嫁到台湾的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台湾当局的不合理规定,她婚后不仅要经常奔波于两岸间,在台湾还因不能工作而长时间呆在家中,好不容易取得了工作权,求职时仍因大陆配偶的身份被多个工作岗位拒绝,受尽了歧视和白眼。她呼吁当局采取措施善待大陆配偶。 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成立于1998年,其宗旨是辅导两岸配偶适应台湾生活,建立美满家庭;反映“两岸家庭”的心声,为他们争取基本生存权益。为反对当局的歧视政策,该协会已组织了一系列的抗争活动。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03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