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与人们生活相关的新法规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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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2:0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一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的法律规章和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新法规对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发放、使用和查验等方方面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法律,除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这部法律对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作出了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物业管理收费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法可保。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将对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对273个税目的香港和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准入市场,惠及香港和澳门18个服务行业;内地与香港、澳门贸易投资更加便利化。 《工伤保险条例》: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03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