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车他变卖蹲监一年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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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3:21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刘虎通讯员郑德伟)法院扣押的货车,他竟私自将其变卖。春节前,丰都县的孙应洪因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33岁的孙是一名个体驾驶员。“我买车搞运输,但差点钱。”2002年4月10日,孙向朋友罗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年后,孙应洪未偿还借款。罗某催款无果,诉至丰都县法院。法院根据罗的申请,于2003年7月3日作出裁定,对孙所有的“渝A81745”号大货车予以扣押,交由其保管、使用。同月16日,法院判决由孙偿还罗借款4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孙不履行还款判决,罗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向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交出法院已扣押并交其保管的车辆,孙应洪拒不交出,也不说出车辆的下落。当年11月,法院查明,孙应洪已于8月初将该车以3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敖某某,并拒绝将车款偿还罗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明知车已被法院依法扣押而将其非法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