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杀的家禽将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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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3:31 燕赵晚报 |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从财政部和农业部获悉,鉴于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家将对疫区病禽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扑杀的家禽给予合理补偿,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同时,根据防疫需要,国家将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所有禽只实行强制免疫,所需免疫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非强制免疫地区进行免疫所需的免疫经费由国家和养殖户分担。国家负担的防疫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重点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