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金、搞模糊工资、高价“提供食宿”、延长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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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3:44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陈才兴) 春节过后,现在正是学生和民工找工作的高峰期,记者这几天在广州大大小小的人才市场上看到,几乎每场招聘会都是人头攒动。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此提醒广大应聘者:应聘者要警惕试用期六大“猫腻”。 “猫腻”一:扣押金 小王春节过后应聘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开始说好月薪2500元,等到工资到手的时候,他发现只有1500元。小王到财务咨询情况,被告知因为他的户口不在广州,所以要扣除1000元的押金。 据悉,不少公司打着招聘的名义,对刚毕业的学生承诺比较高的月薪,工作几日后,有关负责人便开始“挑刺”,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不停地扣钱。 “猫腻”二:搞模糊工资 湖南来的小石,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当时应聘时,招聘者告诉她平均月薪4千元,结果小石一个月之后发现只有3千元左右。公司对此地解释是,因为她是新人,所以这1千元作为培训费扣除了。 据了解,面对求职者询问试用期薪水的提问,有的单位避实就虚,只给一个含糊其词的答复。没有经验的求职者往往不再追究,等拿工资时,薪水可能比“正常工资”低两三百元。 “猫腻”三:提供高价“食宿” 胡某在一间承诺提供食宿的公司打工,一个月后发现月薪被扣除了600元,经过查询才知道原来是住宿费。胡某找到当时的招聘者咨询,招聘者告诉胡某,公司只是承诺提供食宿,并没有说是免费。 “猫腻”四:扣发工资 一些公司在招工的时候声称,平均月薪2000元,但是等到求职者拿到工资的时候,才发现无缘无故少了500元。找到有关负责人理论,却被告知:怕学生刚毕业不会理财,所以把这部分钱扣下来,他们代为保管,等到年终再发。但往往求职者干不到三四个月就被解雇了,这笔钱自然也不会拿到手。 “猫腻”五:改变工作性质 广州某公司招了10余名软件“开发技术”人员,说好试用期每月1500至2500元。求职者上岗后方才告知:为了解市场行情,熟悉产品,所有人必须做3个月营销人员,底薪300元加提成。不少求职者3个月未卖出一台电脑。公司便借故“炒”人,还倒扣500元培训费。一些求职者工作3个月可谓分文未赚,还赔了钱。 “猫腻”六:延长工作时间 据悉,不少单位对外称一天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制,但打工者进去后,每天的工作量必须要干10小时,甚至12小时才能完成。还有一些单位以“查看员工的工作能力”为由而将员工的试用时间无限延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