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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患大病救助得双份 医疗附加救助办法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4: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今年将制定“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医疗附加救助办法,部分患重病大病的“三老”优抚对象将得到“双份救助”。

  据悉,今年,我市七区将加大对重病大病优抚对象的救助力度,“大病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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