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青岛市银监局局长吴跃解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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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4: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近日起正式实施,中国银行监管委青岛监管局局长吴跃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解说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银行业监督管理。 据吴跃介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不是一部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法,而是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行为的专门法律。其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吸收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监管理念和通行做法,向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最佳做法靠拢,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效能。 吴跃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实施后,青岛银监局将依法修订和整合辖区内现有的监管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和手段,加快向“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转变,建立一个公开透明、高效运作的监管体系,创造有利于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和创新的外部环境。 不管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任何人,只要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从事不审慎、不安全、不稳健的经营活动,侵害了存款人和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监局都将坚决予以查处。(本报记者) 自本月开始,新制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开始施行;与此同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二十余部涉及公众生活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实施。从今日开始,本栏目约请专业人士陆续解读关系市民利益的几项法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该法规共6章50条,对银行业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监管原则、监管独立性、监管者保护、监督协调机制、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要求、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