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将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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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6: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2月3日讯 记者夏珺报道: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行政事务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即将实施的行政为民措施,内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据介绍,这些措施的实行,将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布的十项为民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公开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土地、矿产方面的依法收费;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信息;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等信息;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推进行政为民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形成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良好部风,在全社会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04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