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资金到位30%才能开工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7:5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自今年1月起,北京市建设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到位资金超过工程合同价款30%才可以开工建设,而建设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到位资金须落实一半才可以开工建设。 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除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以外,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领取施工许可证,不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建设。(郑依)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