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机关病要靠社会监督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03 南方都市报 |
社评二条 据新华社报道,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浙江省将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机关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和政令不畅等现象进行治理。 新年开始,各地就频频传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信息,各种与此有关的措施也在推出。浙江之外,北京市朝阳区人事局对干部考核标准提高到连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也要“下岗”。青岛市近日出台了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公务员办事拖拉将被追究责任。在1月31日召开的江苏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江苏省委副书记王寿亭也揭露了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七大“病症”。前一段时间,深圳市政府开展的财政投资的效益审计,也可以算作是政府改进作风和提高效率的一种尝试。这些规定、制度和做法,表明行政机关重视自身的机关作风建设和人员素质提高,把行政效率、效能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实践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 不过,各级国家机关在长期的管理中形成的办事拖拉、纪律涣散和政令不通等机关病,是有其客观条件和根源的,也是非常根深蒂固的,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而且,旧的机关病去了,新的机关病还会产生,对此我们应当有充分的准备。 治理机关病,最终要靠制度解决问题。在制度建设上,应当首先注重铲除产生机关病的制度基础和条件。如果不从制度根源上入手,而只热衷于今天成立一个办公室,明天再搞一个领导小组,想以此来实现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恐怕难以如愿。多年来,诸如纠风机构、文明机构、机关作风建设机构等,其实也是一直就存在,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其效果并不理想。多年来的机构改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尝试,给我们的恐怕更多的不是经验而是教训。 要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率,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根本。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理清,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范围和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不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政府管的事情太多,万能政府的观念不改变、父母官的观念不改变,大政府、大行政框架下的行政效率肯定是不会高的。而今年就要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方向和标准。 行政公开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克服涣散现象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过去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其实阳光也是克服机关病的一剂良药。办事标准不公开、办事程序不公开、办事结果不公开,法律制度以外另外增加内部标准等做法,实际上就是机关病产生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暗箱操作才会使权力掌握者高高在上,而高高在上的官员是不会有什么服务意识的。所以,应当大力推行和建设行政公开制度,从制度保障上让一切腐败、涣散、官僚主义现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抓机关和公务员问题,当然是好事。因为这样可以给老百姓提供一些集中反映和投诉的“窗口”,也有机关来组织、协调和指导。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能把机关自身监督的作用看得过高。相反,社会监督、老百姓的监督才是我们应当着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如果我们在制度设计和建设上,能够做到社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经常化、法制化、程序化,而且切实有效,机关病才能够消除。 本报特约评论 杨小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