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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繁之争:应以史为鉴,冲出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11 华声报

  王宏忠校长有篇题目为《是采用简体字的时候》的文章,在“纪念菲律宾华文教育100周年征文活动”中荣获第二名,这是篇谈论汉字简化的优秀论文。4年已过去了,我们也在报纸上讨论过采用简体字的问题,但菲律宾的“汉字文化圈”至今依然一片混乱。在这一片混乱中,我们又再次探讨用简体字的问题。这次讨论,主张用简体字必然是“主调”。

  “是采用简体字的时候”我们讲了很多年,但至今还是停留在那“讲”字上面。上世纪30年代,中国曾推行过简体字,但是失败。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全力推行下,简体字终于实行,至今已50多年了。在这里,我想以回顾中国简体字运动史,来让提倡推行简体字者能引以为鉴。

  中国简体字运动

  1964年中国大陆公布的2238个简体字中,有许多都是民间出现过的简俗字。这反映了中国大陆现行的简体字,有很大的份量是采用民间约定的简俗字。简俗字本来就是正体字流落于民间的孖生兄弟,其历史也是悠久的,马王堆帛书《老子》、锦雀山竹简《孙子兵法》和《说文解字》都可以证明这点。

  明末清初的大儒黄宗羲在《昭代名人尺牍》里有《黄氏手札》,他给人家写信,议论的“议”是言字旁加上简写的“义”,难易的“难”是左边一半写成“又”旁,应当的“当”字则作简体字的“当”。他的朋友吕留良送给他的诗,其中有一句“俗字抄书从省笔。”又加上小注,说他“喜用俗字抄书云可省功夫一半。”可见290年前的大儒黄宗羲写信抄书,都是有意识要使用简体字的。尽管有意识要使简体字始于明、清两代,但依然没有合法地位。

  1969年何应钦在提出《整简笔字案》里说:“我国倡行简体字之起源,远在满清末年,时在甲午、庚子二役之后,首先提出此一问题者为河北王照,创用《官话合声字母》,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馥,盛京将军赵尔巽。为推行其主张,留在天津、南京、奉天等地创办大规模之简字学堂。至光绪33年,劳乃宣在南京出版《简字全谱》,并吁请资政院予以支持。民国11年,钱玄同在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笔划案》。民国17年,陈光垚在上海发表《发起简字运动临时宣言》,并筹组中国文字改进学会。民国23年,钱玄同复向教育部提出《搜集固有较适用的简体字案》。于是教育部于民国24年8月,开始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324字,其后因戴季陶等之反对而撤废。”(注一)

  何应钦的《整简笔字案》是在1969年4月10日在中国国民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所提出的,他建议由教育部会同中央研究所将既有简体字予以研究整理,分类鉴定,去芜存菁,以资便利,而适社会需要。

  从何应钦的《整简笔字案》,我们可了解到官方主理汉字的改革计划,是开始于中国的国民党政府。但其推行,却因戴季陶等的反对而中止,而在60年,台湾也出现过梳理简体字的主张。

  中国大陆政府在五、六十年代推行简体字,可以说是继往开来的工程。将简繁之争与政治问题混淆是一种极其愚蠢的事情。

  汉字简化的目的

  从清末开始,汉字简体化能成为一种运动,其主要的原因是西方列强用炮舰把西方文化送到中国。当时的知识分子感到汉字“越来越不合时代要求。汉字学习不易,应用不便,对文字教育的普及和文字工作的机械化(例如排印、打字、打电报等等)起着一定的阻绝作用”,于是发出了改革文字的吼声。中国文字字形、笔画的变革,是从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而来。这演变的目的,就是为了应用的方便。始于清末的汉字简体化主张的,也是如此。

  国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是“把清朝末年到民国24年的简体字运动告一段落,这在中国教育史上,是有重大意义的。”由政府正式颁行简体字,承认它的正体字的地位,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新加坡谢世涯曾作过一番极为详细的分析,并指出,“这对以后中国的推行简体字,以及其它使用汉字国家的简化汉字工作,都起着一定的影响。中国在50到60年代里,以及日本和新加坡在推行简体字期间,都大量采用了《字表》的字体,足见其影响之大。”(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即成立了文字改革协会(后改组为“中国文字?母镂被帷保?14年的努力,于1964年颁布了规范简体字的《简化字总表》,完成了推行简体字工程。

  推行简体字的误区

  1935年的国民党政府要施行简体字,是以失败而告终,而新中国和新加坡推行简体字都成功,这与这两个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威性有关。另外一点是,他们吸收了中国国民政府推行简体字失败的经验。

  为了厉行推广简体字,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制定了《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推行部颁简体字办法》,通令各省市教育厅或教育局遵照执行该办法。这道通令的第二条是:“采用部颁简体字之课本,应于各册末页,附生字表,将简体字一并编入,并须于第一次采用该字之课文末,或下方,或其它适当地方,另立对照表,以资比对。”这无异于架床盈屋,“尽管汉字全都改良为简体字,在训练的效率上也只能省力一半;若是繁体字同时存在,则一字繁简两体,势须同时认识,那么,这省去的一半又补充起来了。这与使用简体字可省一半功夫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因此,这样的推行简体字受到许多有关方面的反对,教育部于1936年2月奉行政院的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

  不破则不立

  提倡采用简体字,我们在这里讲了很多,也很久了,但是我们所见到的华文教科书,除了中国侨办赠送的那套之外,依然都有保留着繁体字。许多主张推行简体字的学校,还是停留在“教简识繁”或“教繁识简”的“中庸之道”。这样的推行简体字法,有如是当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制定《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推行部颁简体字办法》第二条的翻版。

  在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社会里,“一字繁简两体,势须同时认识”的推行办法是不通的,那么在今日的菲律宾华校里,自然是更加行不通的。因为菲律宾华校的学生每日只有150分钟时间学习华语。

  既然要推行简体字,何苦叫可怜的学生同时认识繁体字呢?本为避繁就简,却弄成简上加繁,这不是所谓“治丝益棼”吗?如果是真正要推行简体字,必须先废止繁体字,否则所谓“教简识繁”或“教繁识简”,对于推广简体字,毫无用处,徒然增加学生的负担,让他们厌弃汉语而已。

  在东南亚地区,诸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家都已经采用了简体字,随着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东盟诸国与中国关系更吻合,假如中国没有恢复繁体字,那么简体字通用于东盟,这是大势所趋。而菲华社会是个多山头的社会,所以主张简体字的教育界人士滋生一种浓重的焦虑。

  为了扫除征途上的障碍,他们要求友军-华文报纸一道披荆斩棘,并起先锋作用,我认为,这绝非上策,华校没有全面、彻底地用简体字的时候,要华文报纸采用简体,是本末倒置。

  如今,阅读菲律宾华文报纸的读者,以新移民居多,但对华报来说,这只是新的泥土而已。华报的生存,就像植物一样,既需要土壤,也需要养份和阳光。要求华报开辟简体字的版位,倒不如去游说菲政府颁发一道采用简体字的“训令”,让华校和大专学院一律采用简体字,这种釜底抽薪之计,才是上策。今日菲律宾华人已是菲律宾民族的组成份子,汉字也是菲律宾文字中的一种,而菲律宾大专学院也设立了汉语。建议菲律宾教育部颁令推行,这种做法与日本、中国和新加坡推行简体字的方案一样,自然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注一:原案全文见1969年7月《中国语文》第25卷第一期第4页至第8页,台北中国语文月刊社出版。

  注二:谢世涯的《新中日简体字研究》第172页,北京语言出版社出版。

  (来源/菲律宾《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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