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私养家禽致电86666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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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邝白薇、杨进通讯员廖启光、骆和锦)为做好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市民私养家禽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记者从广州城管及环卫部门了解到,昨日收到不少市民有关私养家禽的咨询、投诉电话,其中正式受理6宗(至发稿时止)。 广州市禁私养鸡鸭鸽 广东早在2000年5月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就对市民饲养家禽作了明确的限制: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家禽每只按50~100元处罚,家畜则按每只200~500元处罚。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不久,有关市民私养禽畜处罚管理工作已正式移交广州城管部门。根据规定,广州城市中心绝对不能饲养家禽,已经养狗的要上狗牌,鸡鸭则绝对不准养,鸽子也成了禁养之物。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在户外私养家禽,可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86666048。 有专家指出,禽流感病毒的传播主要来自野外的候鸟传播,圈养的家禽通常不会染病,市民不必担忧,但在城区大面积地肆意圈养家禽,其对环境的污染极有可能使市民健康受到影响,因此需加强管理。 遭二次投诉至少罚50元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昨日接到不少市民关于私养家禽的咨询、投诉电话,其中正式受理6宗。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派投诉所属地中队上门查明,如情况属实,将劝屋主尽快将其宰杀,如事主不从,或有关部门再接到第二次投诉,将会处以50~100元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