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未婚先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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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1: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因为未婚先孕,空姐张洁(化名)遭遇了减薪、待岗直至失业等一系列待遇。张洁将航空公司告上法院,日前,上海静安区法院判赔1.5万元。 2002年1月21日,在上海航空公司的一次例行的体检中,当时22岁的空姐张洁被检查出已经妊娠10周。而1月17日,张洁才刚刚登记结婚。根据体检结果,2002年1月21日,上航停止了张洁的飞行工作。2003年6月,张洁仍处于哺乳期,上航对她实施退工处理。 上航表示,公司的决定的依据是内部制定的《关于重申空中女乘务员婚、育假期若干规定的通知》。今年1月,静安区法院审理认为,按照内部规定作出待岗的处理是不妥当的;在哺乳期就解聘女员工也是同法律相违背的。为此,法院判决上航支付张洁工资、工资差额和晚退工损失总计1.5万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