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室内装修拒绝异味 市质监局发布实施《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4: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管道施工绞牙要够数、卫生器具管道要有坡度、电线要护套管,家居装饰装修有了统一的标准。昨日,市质监局发布了《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该《要求》从2月1日起实施。

  《要求》中规定,家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应质量合格,并有合格证明,家居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原有结构和功能。装修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其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如果市民发现装修有问题,可拨打市消协室内装饰投诉站电话3830435投诉。(陈勇)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