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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排定录取时间表 本科:7月31日前完成专科:8月20日前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5: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定于6月7日开考的高考将于7月上旬开始录取,本科层次录取须在7月31日之前结束,专科层次(高职)录取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据悉今年高等学校招生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

  此外,教育部再一次明确高考录取的投档比例,“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级招办按高等学校的有关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应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本报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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