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重拳反腐败 查处县级干部25人挽回损失400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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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7:1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记者刘勇报道:2月4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03年南昌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81件289人,其中县级领导25人,立案数比上年增加27.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54.56万元。 据了解,该市检察机关去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26件131人,立案查处县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5件25人,大要案数占立案总数的65.7%。如南昌市检察院查办的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胡自华(正县级)受贿30万元案、青山湖宾馆原总经理高凌明(正处级)受贿66万元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74件76人。同时深挖企业“蛀虫”,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81件85人。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