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审批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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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谢登科)今后,各地向国土资源部呈报的建设用地申报材料将限时获得审批:凡材料齐全的,国土资源部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在4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在接到国务院批件后,不涉及缴费的,在2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涉及缴费的,在收到缴费回执2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 这是国土资源部日前推出的行政事务限时办结新举措的一部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将从下月起实施。国土资源部还将在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统计报告等方面减少报批材料,减少交叉重复手续,并逐步实现网上报批。(来源:广州日报) |